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30 22:26:52
为进一步规范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制度明确财务资助的定义、范围及禁止情形,规定审批权限、申请流程、风险管理及责任追究机制。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对外资助。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财务部门负责受理与后续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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