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30 22:26:37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选任要求。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组织、投资者关系管理、股票变动管理等事务,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守公司秘密。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秘书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须具备财务、法律、金融等相关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不得有监管禁止情形。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需有充分理由,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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