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30 06:30:17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组织、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管理等职责。制度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聘任与解聘程序、履职保障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并要求董事会秘书忠实勤勉履职,保守公司秘密。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配备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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