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30 06:28:59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明确股份变动的禁止情形、买卖窗口期限制、减持比例要求及信息披露义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且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涉及H股交易需提前书面通知并获确认。同时规定信息申报、披露要求及信托、家族成员持股的权益归属。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30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30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30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30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30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30
证券之星资讯
2026-10-29
证券之星资讯
2026-10-29
证券之星资讯
2026-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