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27 02:21:29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原则、内容、方式及组织实施机制。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确保信息披露合规、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作出股价预测或承诺等行为。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事务部具体执行,建立档案制度并定期培训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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