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20 19:04:30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施慧勇、钟卫峰、施依贝、黄米华具备履职能力,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金颖波、张伟坤、高江伟具备独立性及专业背景,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兼职未超3家上市公司。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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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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