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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邦新材: 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20 00:40:39

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就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10月1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出席会议股东共5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367%。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证券之星资讯

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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