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19 13:01:24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房地产为抵押物,为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申请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并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6,500万元,债权发生期间为2026年10月12日至2027年8月19日。同时,天津银宝和广东银宝分别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均为6,500万元,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届满起三年。本次担保在2026年度审批额度内,无需另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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