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15 02:00:58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该制度依据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制度规定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情形,包括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且需满足信息未泄露、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股票交易无异常波动等条件。同时明确了内部审批流程,由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最终审批,并要求做好登记与归档工作。已暂缓或豁免的信息在原因消除、信息泄露或市场传闻出现时应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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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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