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15 01:02:12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草案)》,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制度明确了投资范围包括股权投资及其他投资活动,设定了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的投资决策权限,并规定了投资审批程序、后续管理和监督机制。股权投资由新业务拓展事业部负责实施,其他投资由财务部门负责。审计部对投资项目进行定期审计,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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