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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15 01:01:05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现金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现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风险。制度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明确现金管理范围为自有闲置资金,可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禁止投向股票及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制度强调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原则,规定了董事会与股东会的审批权限、管理层授权、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并需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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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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