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10-14 01:22:32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就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以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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