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9-29 23:55:5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国微转债”已符合回售条件。该可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自2026年8月18日至9月29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内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未转股可转债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公司需按规定履行回售公告及结果披露义务。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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