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9-28 23:13:13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蒙娜转债”因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且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回售价格为100.290元/张(含税),个人投资者回售实际可得100.232元/张,合格境外投资者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100.290元/张。回售申报期为2026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回售期间债券暂停转股。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对本次回售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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