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9-28 23:13:00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蒙娜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因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且处于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持有人可在2026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报回售,回售价格为100.290元/张(含税)。公司尚需履行回售公告及回售结果公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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