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9-28 19:20:23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佳电公司原获控股股东哈电集团通过哈电集团财务公司提供的540万元委托贷款,因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经协商将该笔委托贷款展期1年,贷款年利率为2.55%,展期后公司及子公司未提供担保。本次展期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无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交易旨在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10968.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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