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9-22 00:02:36
(原标题:内幕消息原诉传票)
恒益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94)于2026年9月21日接获一份日期为2026年9月18日的原诉传票,要求公司出席2026年11月5日在香港高等法院举行的聆讯。该聆讯涉及公司前董事魏华平先生作为原告,对公司及现任董事曹健强先生、陈俊荣先生、区凯峰先生及班九先生(统称“被告董事”)提出的法律申请。原告主张:(a)宣告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无效、失效且不具法律效力;(b)宣告该次大会上通过的所有决议案无效、失效且不具法律效力;(c)颁布禁制令,禁止被告董事以公司董事身份行事或自称董事;(d)颁布禁制令,禁止被告董事执行或依赖该次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的任何决议案。公司已就原诉传票征询法律意见,并将采取必要行动维护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公司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告。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公司证券时应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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