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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心安-B(02185.HK):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2)条作出的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9-16 23:08:36

(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2)条作出的公告)

上海百心安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185)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3.51B(2)条发布公告,披露其独立非执行董事陈轶青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该警示函涉及陈轶青在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00645.SH)任职期间,因该公司于2025年7月订立的一项关联方交易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陈轶青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未能履行相应责任,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董事会(陈轶青除外)经评估认为,上述事项发生于陈轶青在中源协和任职阶段,与本公司业务、运营、财务及历史信息披露无任何关联;其在本公司履职期间勤勉尽责,未发生信息披露违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认为该警示函不影响陈轶青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合适性,亦不会对本集团经营、财务状况或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另据披露,陈轶青已于2026年8月26日提呈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将继续履职至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获股东批准为止。除上述内容外,无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披露其他资料。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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