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9-12 05:28:09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瑞普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资产池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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