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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检科技: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9-01 01:03:13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就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8月31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和《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出席股东共9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604%。

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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