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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滨集团: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修订)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30 17:17:56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公告,提案需符合职权范围并披露完整内容。股东可现场或通过网络方式参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区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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