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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普微: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5 10:16:07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该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董事会的职权、会议召集与通知程序、会议召开与表决机制、决议公告要求等内容。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条件下可由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规则还规定了会议记录、决议公告披露及档案保存要求,并明确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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