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新中港: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6年8月)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5 08:22:45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委托理财业务,防范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适用范围为公司及子公司,规定委托理财需使用闲置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并强调理财期限应与资金使用计划匹配,不得影响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制度还明确了审议权限:委托理财金额达净资产10%以上或利润贡献达净利润10%以上且超相应金额的,须经董事会审议;达到50%以上标准的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总经理可审批未达董事会标准的事项。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经办,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8-25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8-25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8-24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