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5 06:22:33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要求。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规范了信息披露的内容、流程、职责分工、保密要求及责任追究机制。制度规定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信息真实性负责。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及时披露。制度还明确了信息传递、审核、披露流程以及内幕信息保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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