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5 04:08:51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下属企业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财务资助,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60个月,年利率不超过6.5%,并以公司持有的光大安石(北京)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51%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因过去12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金额达到披露标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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