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4 17:51:03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范围及履职保障等内容。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不得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公司应设立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开展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须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并负责内幕信息管理、组织董事培训、协调独立董事履职等。细则还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诚信勤勉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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