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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22 07:13:26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当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在第一时间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门报告。制度明确了信息报告义务人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重大信息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风险、重大变更及其他重大事项,具体标准涉及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营业收入等比例及金额。报告时点为重大事件触及审议、协商或知悉后的24小时内,需书面报送相关材料。证券部门负责接收信息并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判断是否需披露。信息报告义务人须履行保密义务,违反制度将被追责。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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