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8-19 00:07:52
(原标题:内幕消息公告 仲裁裁决)
中国泰凌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11)于2026年8月18日发布内幕消息公告,披露其于2026年7月20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6〕中国贸仲京裁字第1519号仲裁裁决。该仲裁事项源于本公司2020年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主体签署的2020年资产交易项目项下的担保安排,相关股权转让已于2020年完成交割。仲裁裁决裁定本公司及相关连带方合计需支付违约金、相关费用及仲裁分担款约人民币92,000,000元。本公司对该裁决持有重大异议,已委聘合规法律服务团队启动申请撤销裁决等法定程序。目前该裁决仍处于可依法申请撤销的法定周期内,相关付款义务尚未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本集团正审慎评估潜在财务影响,日常营运及现金流维持正常状态。公司将持续跟进进展,并适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份时应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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