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18 22:43:31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务顾问,对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项发表意见。截至《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具备收购*ST威领的主体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禁止收购的情形,具备实际履行本次要约收购的能力。财务顾问同意在报告书摘要中引用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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