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8-13 20:25:25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包括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与程序、搜寻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资格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需提前5日通知。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关联委员应回避相关议题表决。细则还规定了会议的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及信息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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