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7-29 22:21:35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清博华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包括组织机构健全、经营稳定、财务报告真实、合法规范经营。同时,本次交易不存在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如重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失信被执行等情况。董事会确认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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