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7-27 22:11:34
金云康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北京盛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持有的锋尚文化9,422,537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价格为21.23元/股,转让价款共计200,040,460.51元。本次权益变动后,金云康持有公司5%股份,成为持股5%以上股东。金云康承诺自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所受让股份。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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