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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邦新材: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7-27 18:47:08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就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订单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理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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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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