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7-17 20:27:37
来有为作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且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其担任独立董事未违反公务员法、中管干部、党政领导干部等相关任职限制规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7-1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7-1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7-1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7-1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7-17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7-17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7-17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7-17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