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27 06:13:45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1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如发生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董事会将根据批复要求及股东会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事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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