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27 06:01:00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就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6月2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购买嘉视(山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等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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