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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控股(03396.HK):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职责和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6-27 01:43:32

(原标题: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职责和议事规则)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委员会,并制定《董事會薪酬委員會職責和議事規則》。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属专门机构,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并建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绩效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审查相关人员履职情况并进行绩效考评;检讨及批准高管薪酬建议及终止职务时的赔偿安排;就非执行董事、董事会顾问等的薪酬提出建议;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对需股东批准的董事服务协议发表意见,并审查股份计划相关事项。委员会有权获取管理层提供的充分信息,可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集团承担。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可现场、通讯或书面传签方式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并由主席或指定委员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答股东提问。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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