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25 19:53:16
北京市竞天公诚(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就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故对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4.91元/份调整为14.76元/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87元/股调整为8.72元/股。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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