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23 22:35:46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部分业绩补偿义务人回购股份并注销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股东88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144%。相关议案均已获通过,其中前两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关联股东对前两项议案回避表决。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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