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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春股份: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22 18:26:03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清流支行向滁州市琅琊区国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4.9%,按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该事项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国控集团由滁州市琅琊区财政局全资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滁州市琅琊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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