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18 20:34:1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东吴证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2025年9月2日至2026年6月2日)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交易对方、中介机构等相关主体及其直系亲属。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部分自然人及法人存在买卖东吴证券股票行为,均已出具声明承诺系基于市场独立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律师认为上述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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