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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通股份: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17 19:15:50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就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6月1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三项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出席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30.2321%,相关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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