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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 关于公司庭外重组债权申报的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6-03 02:29:09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缺乏清偿能力,已被债权人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申请庭外重组,并获受理。公司已确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为重组协调人,负责推进重组工作。现重组协调人启动债权申报程序,申报主体为对公司享有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报截止日为2026年7月3日,采取线上方式申报。公司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后续是否进入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进展,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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