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27 20:23:33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且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委员会认为该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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