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港股公告摘要
2026-05-26 07:02:43
(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華曦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該細則經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於2025年4月30日審議批准,將自公司境外上市外資股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掛牌交易之日起生效。細則明確提名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專門委員會,由3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多數,並設主席一名,須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提名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擬定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擇標準與程序;廣泛搜尋合格人選;對候選人任職資格進行遴選與審核;審查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繼任計劃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制定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並定期檢討;檢查公司治理政策實施情況;監督董事及高管培訓計劃;以及遵守《香港上市規則》相關企業管治要求。提名委員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定期會議,可採用現場或通訊方式舉行,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委員會主席須出席公司年度股東會並回答股東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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