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21 00:19:57
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关于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股利分配决策程序及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等制度,明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公司利润分配重视投资者回报,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采用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公司建立了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机制,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便利股东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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