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20 23:24:05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2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2026年度担保额度、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其中两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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