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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电子: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15 00:15:52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已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深交所同意上市。发行人具备发行上市主体资格,符合《证券法》《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由招商证券担任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鄢坚、张茜。相关承诺事项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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