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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欣新材: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5-01 08:18:02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因公司2016年至2021年期间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情形,导致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郭志先、邵建东、李洁、李武鹏、秦钲懿、牟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公司已对相关事项进行说明和披露,将按要求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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