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6-04-28 18:09:07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银山型钢法人资格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等由公司承继。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法》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债权申报材料包括债权证明文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委托申报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证件。申报地点为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99号,申报时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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